云南省科技厅对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 00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2018-08-08 00:00:00     【字体: 】    

常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健康产业培育成我省经济支柱产业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省科技厅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常敏委员对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关心。您的提案对健康产业的发展前景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5个方面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和建议,以国际大视野、以云南特色优势为基点、以四个结合为抓手,注重创新,使我们很受启发,帮助我们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理念是一致的,我们将注重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认真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以国际视野审视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以国际视野审视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非常值得参考,对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省科技厅和省商务厅在前期开展的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委员的建议。一是已立足于我省丰富的生物医药资源及优越的区位,打造与发达国家健康产业交流合作平台。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境外国外的有关医药、医疗器械和大健康产业的参展、观展和行业论坛,推动我省医药企业走出去,寻找商机,开拓国际市场。三是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的有关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展会会展论坛及边交会,搭建品牌展示,扩大交易平台,展示云南特色。

下一步产业推进工作将根据委员的建议,继续立足于我省丰富的生物医药资源及优越的区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关注国内外需求,重点针对南亚东南亚进行布局,立足云南实际,推动“走出去”战略实施,将云南打造成为“服务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中心”。

二、关于以特色优势规划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在昆明建设中国西部大型中药材市场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昆明建设中国西部大型中药材市场的建议十分值得参考,是产业良好发展的关键。省农业厅前期已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充分体现了委员的建议,已围绕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云南道地药材、特色药材、药食两用药材为重点,着力推进规范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精深加工,产业化生产经营,全面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家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生产贸易和辐射中心。

为推动委员有关建议的落实,省农业厅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将根据委员的建议,继续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发展云南中药材产业优势,探索构建西南地区最大、国内最先进的中药材大健康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中药材使用安全、便捷、快速,辐射南亚东南亚。

(二)关于规划企业第一生产车间,加强云南独有的三七、重楼、天麻、石斛等品种的种植优势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建议很有必要。省农业厅前期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在中药材产业规划中已明确发展云南三七、天麻、石斛等重点道地药材品种,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文山等中药材产业园区为依托,在滇中、滇南、滇东南、滇西北、滇东北等种植适宜区发展道地优势大宗药材;在保山、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德宏、临沧等地发展南药种植。

下一步产业推进工作将继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药材产业集约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重点培育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及加工生产龙头企业,培育中药饮片生产大企业、大品牌。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上下游企业整合发展。积极推行中药材订单生产,保障种养产品适销对路和有效供给,提高中药材种养业组织化水平和辐射带动力。

(三)关于重点规划与健康产业相关联的养老、保健、体验、康复、抗衰老、健康美容美体等健康服务业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建议非常值得参考,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旅发委在前期工作中已在健康服务业方面做了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二是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三是鼓励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四是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旅游发展委将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满足需求、做大增量的原则,大力开发和培育医疗保健、养老养生、户外运动等旅游新业新产品,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出新亮点和新热点,提高旅游供给能力。一是推出一批医疗健康旅游产品。围绕康体旅游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重点开发医疗旅游产品。积极引进国际前沿医疗技术、挖掘传统医药发展潜力,重点开发生物保健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二是推出一批户外运动旅游产品。三是推出一批航空旅游产品。在做好云南空中旅游快线、旅游环线、形成航空旅游网络的基础上,着力发展通用航空。针对道路交通不便的区域,开通点对点游客短途运输。四是推出一批养老养生旅游产品。发挥我省生态和气候优势和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温泉康疗等特色旅游资源,以自助养老和半自助养老为重点,启动建设一批类型多样的养老养生旅游项目。

三、关于以四个结合为抓手促进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以一、二、三产业结合做大做强健康产业的建议,我们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充分体现了相关建议,明确提出“重点围绕优质原料产业、生物医药工业、医疗养生服务业、生物医药商贸业4个领域,做大做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突出了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其中“生物医药工业”包括了中药(民族药)、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化学原料药、健康产品、中药饮片、提取物、医疗器械等,医疗养生服务业包括了医疗服务、特色诊疗、康体保健、养生养老、运动健身等。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等部门也已在相关规划文件中充分吸纳了有关建议。

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健康产业推进工作将继续加强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一是推进医疗机构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医疗中心和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设置。二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服务。三是合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四是探索分层级的医疗健康管理机制。五是推动我省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是建立“互联网+医疗”的多种服务模式。

推进工作将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产业,助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升级。一是建设智慧医药物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引导企业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运用计算机管理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物流技术来改造医药物流企业,尽快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仓储配送设施及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为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二是加强冷链物流建设。促进药品冷链监管科技水平的提升,加快冷藏药品经营企业专业化进程;推进固定仓储式冷链、移动冷藏车冷链和小批零装式冷链无缝对接,保障药品流通全程温湿度要求。三是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鼓励医药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剥离,通过资源整合、重组,或者以新建等方式成立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提高医药流通效率。

四、关于以品牌效应引领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关于以品牌效应引领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与我省开展的产业推进工作不谋而合。我省目前正着力开展市场推广,提升“云药”品牌知名度。推动标准体系建设,研发食药同源认证,加强保健食品研发,打造我省特色品牌,树立云南品牌良好形象。云药品牌打造是我们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工作内容之一。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将文山三七打造成为全国中药材第一大品牌,将云南灯盏花、滇重楼、云南石斛、昭通天麻等打造成为全国中药材知名品牌。二是以云南白药系列、血塞通系列、灯盏花系列、生物疫苗系列等优势产品为重点,打造“云药”品牌。三是发展一批保健品、特色饮片、提取物、中药原料药等具有云南特色的产品以及一批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品牌产品。四是搭建宣传平台,围绕兰茂与《滇南本草》、曲焕章与云南白药以及彝、傣、藏、苗等云南民族医药文化,通过邀请名人、科学家代言,创作影视、文学作品,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业论坛等宣传体系来宣传我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从而推进产业招商工作。

五、关于以创新的理念发展好云南健康产业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建议非常值得参考,省商务厅在前期工作中已经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充分体现了委员的建议下一步工作将以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扩大云药电子商务规模。一是顺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需求,深入研究相关行业政策,探索“互联网+”商业模式,主动转型,努力开拓医药电商市场,与拥有流量优势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公司跨界融合、整合资源,积极创建云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二是加强与上海、重庆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一关两检”、邮政物流等部门合作交流,推进跨境医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推进云南省中药材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中药材新型信息技术水平,在新的经济常态下整体提升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数据采集方式、改进抽样技术、提高中药材资源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通过数据化整合与共享中药材资源数量和质量,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药材提取与深加工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为国家中药材追溯体系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在下一步推进工作中省商务厅将在全省启动“云南服务”专项行动计划。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在家政、餐饮、住宿、居家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准宣传和品牌企业培育,提升我省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云南健康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云南服务”品牌,并结合云南建设辐射中心战略,鼓励品牌服务企业向境外延伸服务网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云南健康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云南省健康产业推进工作,共同推进云南健康产业发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蓉,0871—6313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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