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完善数据枢纽中心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分办。经省科技厅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能提出分办意见如下:
一、统筹“数字云南”创新园建设,支持楚雄州完善数据枢纽中心创新创业示范区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数字云南”建设,2019年2月,省政府成立了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云南省数字经济局,承担领导小组推进“数字云南”建设日常工作。为此,建议楚雄州政府加强与省数字经济局工作的对接,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得到相关支持。同时,省科技厅也将按照云南省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和云南省数字经济局确定的工作重点,在省科技厅职能职责范围内,支持楚雄完善数据枢纽中心创新创业示范建设工作。
二、建立专项资金,统筹支持“数字云南”建设的建议
省科技厅将围绕省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全力建设数字云南”关于科学谋划数字云南总体布局、科学构建数字经济体系、打造“一部手机”数字云南品牌、加快建设数字经济聚集区四个方面的部署,按照“数字云南”领导小组和云南省数字经济局的统一安排,把“数字云南”建设作为省科技厅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并纳入省科技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重点支持,按照《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3号)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367号)的相关规定管理进行组织和实施。建议楚雄州积极对接“数字云南”领导小组和云南省数字经济局的工作重点、任务、目标,提出楚雄州在这方面的诉求。省科技厅对楚雄州申报的符合支持范围的科技计划项目,将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非常感谢付永新等人大代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工作。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艳霞,0871-6310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