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0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高新技术处     2023-03-20 10:30:00     【字体: 】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提案会办要求,结合省科技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对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第13010060号提案《以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我省市场主体倍增》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放管服”改革。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云科发〔2022〕42号),明确了科技型企业培育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内容,对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企业知识产权证件等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了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放管服”改革。

二是构建梯次培育体系。省科技厅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加快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

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建立双创孵化载体考核奖励及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2022年,全省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家,新增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45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23户,合同成交额219.2亿元,同比增长106.6%。

三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开设“科技创新板”,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创新服务,联合建行、农行、华夏银行、省金融担保公司等金融担保机构设立1亿元的风险补偿金,开发科创客群贷、科创担保贷、孵化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系列科创企业专属金融产品。截至目前,20家高企在“科创板”挂牌、27家高企在“科创板”展示;科技金融专项拉动科技型企业贷款2.7亿元,分担分散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风险约41亿元;省内银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3%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优化细化高企培育政策,做实做优高企培育库,做大做强双创孵化载体,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切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助推我省市场主体倍增。

一是持续完善梯次培育体系。优化创新生态,大抓市场主体培育,抓好《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对首次入库企业给予总额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同时给予入库企业科技特派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大赛—双创孵化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提质扩容壮大市场主体。

二是引导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全面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双聘”制度,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特别是非科技型企业派驻科研骨干,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加持作用,引导企业向科技型企业方向发展;探索科技成果精准化、批量化转移转化,开展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和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给摸底并精准匹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加快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提供精准化培育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和优化“一企一策”培育服务,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探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培育方式,从全省90余万企业法人中选择部分企业推送到州市重点培育;建立高企孵化培育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孵化培育高企业;优化支持方式,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培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科技型企业倾斜;强化科技企业品牌打造,每年动态遴选“高新技术企业50强”,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全社会对高企的认识,提高基层政府部门的高企培育和服务能力。

四是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推行“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建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机制及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换资”,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情况,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需求。

此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新技术处 杨紫涵,0871-6316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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