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6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社会发展科技处     2024-06-03 17:12:08     【字体: 】    

雷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自贸区优势,推动我省基因细胞治疗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3020655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基因细胞产业支持政策

《云南省“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规划》鼓励规范开展包括干细胞、免疫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开发,重点关注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细胞治疗等关键技术研究。结合“十四五”产业规划总体目标,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融合创新组织项目,支持开展干细胞、生物材料、组织工程、生物人工器官,以及干细胞与疾病发生等方面的研究和转化开发,加快干细胞与再生技术临床应用,创新治疗技术,提高临床救治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加大对自贸区内的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省人民政府建立云南省推进细胞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细胞产业发展。

在支撑产业发展方面省自贸办先后编制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特色重点产业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片区加快推进特色重点产业平台建设。各片区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特色、资源优势,聚力主导产业培育创新推动形成产业集群集聚、资源集约高效、综合优势明显、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特色产业及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平台。2023年出台《昆明高新区促进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明确提出围绕支持细胞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细胞产业标准化建设、扶持细胞产业平台建设等七个方面出台了16条政策措施,政策要点是以昆明高新区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为核心区和主要聚集区,着力推动细胞产业集群发展。

二、支持我省细胞治疗产业研究应用

(一)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等计划,重点支持“靶向肿瘤新抗原的新型nTCR-T细胞治疗技术研发”、“云南省细胞质量检测评价中心、细胞制备中心和细胞库三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干细胞分泌物用于创伤修复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云南景颇、傈僳和傣族干细胞库的建立、优选分析及在神经性疾病中的转化研究”、“临床级血液肿瘤CD19靶向性CAR.T细胞制品标准化制备和临床示范研究及应用”等一批项目,累计财政经费 4000万元。支持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支持建设细胞制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共享制备中心、共享细胞库,促进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打造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推动细胞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干细胞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2017年4月联合省药监局成立云南省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和云南省医学伦理审查专家委员会,6家医疗机构均成功通过国家备案,2021年解放军920医院通过解放军后勤部卫生局的机构备案,我省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达到7家。2020年以来,组织省级专家对省一院等单位的11项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省肿瘤医院的“胎盘间充质干细胞凝胶治疗放射性皮肤损伤临床研究”通过国家备案,我省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通过国家备案的达到2个。省肿瘤医院与省一院等单位开展多中心研究,市延安医院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已成功入组受试者7例,并已建立了完善的临床级间充质干细胞规模化制备工艺体系,已有两个批次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获得中检院质量复核报告;2021年延安医院发布了《细胞制备中心建设规范》和《间充质干细胞制备质量规范》两个团体标准,促进了全省干细胞行业的高质量和规范化发展为干细胞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工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积极推荐我省体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审核专家库候选专家名单。

(三)建设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截至目前,云南省建有云南中科灵长类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细胞治疗技术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联勤保障部队920医院)、云南省干细胞和再生医学重点实验室(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云南舜喜再生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干细胞工程中心(昆明市延安医院)和昆明市再生医学临床转化重点实验室(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细胞制备、检测评价及细胞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科研平台。昆明理工大学季维智院士领衔开展灵长目干细胞研究在国内外有很高的影响力。

三、推动干细胞研究制度创新

云南自贸试验区坚持先行先试,全面落实159项国家和省改革试点任务,推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领域率先试出经验。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建立国家及省要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动态统计机制,累计印发三批共104项省内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目前,我省已将医疗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列为改革试点任务,并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等工作方案和制度文件,向国家上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干细胞治疗危重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研究工作的请示》,收到回复是国家未准许各省开展相关工作。昆明市延安医院和省肿瘤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已通过国家备案。

四、加强产业联动发展

云南自贸区已设立昆明高新区、曲靖经开区、大理经开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为第一批联动创新区,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与北京、广东、广西湖南、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制度创新成果交流互鉴机制。昆明、红河、德宏三片区签订《片区协同创新联盟合作协议》,资源共享、协同创新、联动发展的机制不断完善。

下一步,云南自贸试验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沿边、跨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独特区位优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布局细胞治疗等前沿产业,做好基因细胞产业培育的相关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支持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等细胞治疗的研究,鼓励干细胞市场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已获得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的机构和项目更大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在云南自贸区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细胞治疗等前沿医疗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三是通过“科技入滇”,积极引进细胞治疗相关的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人才团队落地云南,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和院士专家的合作,推动干细胞科技成果在云南合作转化。

感谢雷坚委员对我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发处,黄威林,0871-6313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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