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2024-06-07 09:56:21     【字体: 】    

高云龙委员:

您在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向企业聚集》的提案(第100号),交由省科技厅主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2024年5月23日,省科技厅经与高云龙委员电话沟通,对省科技厅的回复表示满意,3条意见建议全部采纳。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产出,提升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创造的主动性”建议的答复

(一)组织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围绕我省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方案,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项目,对我省7所高校、8家科研机构、9家国有企业和17个园区给予立项支持,下达项目资金共计55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大幅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

(二)抓试点示范,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向企业聚集发展。省市场监管局以企业、园区、县(市、区)为主体,通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试点示范认定、管理规范认证等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园区)措施,充分挖掘专利价值,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目前,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698户,带动更多的企业重视科技创新、重视培养科研能力的提高。

(三)将获取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平台和科技人才的立项、验收等各个阶段,将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运用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着力促进企业、科研单位积极申报获取知识产权。

(四)抓科技型企业培育,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长期以来,省科技厅通过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来推动知识产权的获得和运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指标是一票否决指标,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对知识产权情况、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采用分类评价方式进行量化打分评价。

下一步,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委员建议,共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极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产出。

二、关于“培育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助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建立了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律师、技术经纪人、技术转移(交易)专员、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师等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制度,提高各类人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近几年组织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考试,识别并培养了一批扎根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大型企业、高等学校的从事知识产权科研、管理、教学、服务和研究,掌握知识产权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能力的多领域、多层次人才,使这批人才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带头人、实践者,为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提供了智力支撑。

(二)强化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培育,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一是强化代理机构监管,促进代理行业规范化。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为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保驾护航。2023年系统随机抽取代理机构105个,均未发现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核查我省商标代理企业情况,并组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重新备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审核结果公告,云南省410家机构通过了备案。三是强化服务供给,提升高质量服务能力。通过培训,积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充分利用国家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水平,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提供专业服务。

(三)组织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委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存量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明显增强。截至目前,我省42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共计16885件存量专利列入盘活范围。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承办全国代理师考试(昆明考点)工作,加强专利代理师的执业培训和商标代理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师等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制度,提高各类人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重点,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开展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充实和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系统、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机构)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和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探索由高校、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培养模式,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

三、关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一线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设置专项奖励资金,通过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协调有关方面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对全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与维持资助政策”的建议。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十四五”期间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 年以前全部取消,同时要求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要求,净化云南省专利申请环境,推动专利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不再对专利申请和维持进行资助,《云南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于2022年已废止。

(二)今年,省科技厅将针对知识产权转化激励政策方面,争取出台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单位提取和发放奖酬金,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二是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三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滇创办、领办科技企业。四是支持省内企业围绕重点产业或自身发展需要,完全自主投资形成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按前期研发投入情况给予补助。

您提出的3条建议非常中肯,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感谢您对云南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张磊,0871-63104096、1375911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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