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华委员,曾永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科技事业创新发展赋予科研类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的提案》(第68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办理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分管厅领导对本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省科技厅法规处根据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精神,就相关内容组织在省内外调研。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等会办单位意见,对提案提出了答复意见,并与你们沟通,达成共识。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研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
(一)优化薪酬制度方面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云政办发〔2021〕70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云政办发〔2024〕65号),相关职能部门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云财教〔2021〕139号)、《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5号)等政策文件,对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力度、下放科技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确定权等均有明确规定。
(二)盘活编岗资源方面
《关于扩大部分在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意见》(云组通〔2021〕44号)、《关于扩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组通〔2024〕1号)等政策文件,扩大了试点单位编制管理的自主权限。
(三)用好科研经费方面
《云南省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0号)明确进一步加强科技资金绩效管理,对前资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含)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可留用项目结余资金。
(四)政策协同方面
《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中明确,“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分红等激励机制,增强科技、财政、审计、纪检等政策取向一致性”,有关部门已经按照要求推进政策协同,并对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将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活动,指导帮助我省科研类事业单位用好用足现有政策。
二是各部门正在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科研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如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研究起草了《云南省科研类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部门配合,研究拟订了《关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初稿)》。各部门在相关工作中把两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开展调研的重要内容,后续有关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提升我省科研类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活力和动力,推动科研类事业单位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感谢你们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杨伟辉,1587791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