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683号提案分办意见的函
来源: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2022-05-17 14:50:02     【字体: 】    

韩润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我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交省科技厅分办。结合省科技厅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在《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期间,省科技厅组织认定了5批“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以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自发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共计65家联盟被认定为试点,共备案联盟3家。

68家联盟中工业领域有23家,农业领域有33家,社发领域有12家,涵盖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光电子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及现代服务产业。贵金属材料产业、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被科技部列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试点,钛产业、三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时被列为科技部重点培育对象。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产学研对接提供了平台,整合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联盟作为多家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联合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了合作交流的平台,同时把各产业从产前、产中、产后联系到一起,有利于发现并及时解决产业内存在的卡脖子问题,同时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了孵化器。

二是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提供引导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平台。2021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十四五”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遴选条件,提出推动建立培育库、构建管理孵化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研支持、改革评价机制、强化人才激励、促进开放协同、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水平、落实税收优惠、完善登记服务共11项主要任务及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提出了“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教融合’,优化整合科技人才资源”等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0家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00余人,院士专家团队21个。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50家左右国内领先或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并以此带动各州(市)形成覆盖全省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为我省创新体系提质增效和科技创新方式的变革提供动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对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宏观调控、引导及组织协调作用。对于项目资金、政策的优待不仅仅停留在对单个项目、承担单位上,凸显“联盟”形式项目的引导作用。在融资方面建立、完善利益和风险投资机制。

二是做好加快促进创新政策扎实落地,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等政策扎实落地;落实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补的政策;落实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的,直接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支持政策;落实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一次性给予后补助经费30万元的政策。

此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法规处罗珊珊,6313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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