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统称“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挖掘工作成效和亮点、总结成绩和经验,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报送范围
2022年“三区”科技人员,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队,2021—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团)。
二、报送材料
(一)2022年“三区”科技人员
1.2022年“三区”科技人员提交《2023年度云南省“三区”科技人员考核表》(见附件1)。请严格对照四方协议内容及考核指标,填写项目实施期内(2022年5月—2023年5月)相关内容。
2.州(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总结》、《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对象服务效果统计表》、《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工作成效统计表》、《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际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5)。
(二)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队
由队长单位及队长负责组织相关总结工作。2023年科技特派队提交《云南省科技特派队工作总结》、《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特派队服务成效统计表》(见附件6、7)。请省农科院汇总、梳理60支科技特派队2023年度总体工作情况,形成云南省科技特派队年度工作总结。
(三)2021—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
1.2022—2023年科技特派员提交《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表》(见附件8-1);2021年科技特派员提交《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8-2)。
2.州(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统计表》(见附件9、10)。
(四)2021—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
由团长单位及团长负责组织相关总结工作。2021—2023年科技特派团提交《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工作总结》、《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特派团服务成效统计表》(见附件11、12)。
(五)典型材料与经验交流材料
请各州(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凝练工作成效及经验亮点,组织提供“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2个以上典型材料(提纲见附件13);2022年科技特派团团长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团提交经验交流材料1份(提纲见附件14)。每份材料附相关图片2—5张,以20字以内文字描述作为图片文件名。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总结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送数据,深入挖掘工作经验和亮点,按质按时完成总结工作。
(二)上述考核表、统计表及总结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前完成填写和签章,连同可编辑电子版,送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三)各州(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配合好各级相关单位及媒体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队、团)总结宣传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杨竹新 0871-63194887;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李婧媛、王健敏 0871-63169621;
龚力波 0871-63124220。
(二)邮箱及邮寄地址
邮箱:kjt63169621@126.com。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8号,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成果转化科。
附件:
3.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对象服务效果统计表
5.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际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