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社会发展科技处     2024-06-03 17:15:57     【字体: 】    

杨建林委员:

《关于充分发挥云南区位和开放优势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提案》已交由省科技厅主办,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支持。省科技厅在吸纳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的基础上,与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现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科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高质量打造云南科技创新智库平台

省科技厅紧盯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动态,依托已有的云南科技创新智库平台,开展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提供方向指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智库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充分利用云南省GMS科技合作平台和湄公学院中方协调机构等国际合作平台,加大与周边国家的协调联络,掌握对方在经济、科技、产业等方面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入了解合作需求与意向,为我国适应技术、装备/产品、知识产权、标准、商业模式、场景应用等的向外拓展提供行动指南,推进我国产能输出与周边国家产业转型升级。

(二)培育科技重大创新平台

目前,我省在新材料、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和生态环境等领域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8个。依托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新建“云南省作物野生近缘种现代组学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天麻与真菌共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2个重点实验室。经省科技领导小组批准,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持续支持“云南省马铃薯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云南省稻作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等12个重点实验室。联合中国农业大学在楚雄州共建云南现代种业研究院,共同推动新品种培育、现代种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

目前,我省共有国家及省级高新区7个。省科技厅按照3:3:4的比例,与楚雄高新区、玉溪高新区、文山高新区所在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成立科技创新联合专项,连续支持5年,全力推进科技产业、企业、资本、人才、政策等各种资源要素向园区聚集,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竞争力强、开放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联合专项第一批共立项25项,申请专利超100余件。

(四)强化协同创新

一是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省科技厅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组建铜铅锌产业、锡铟产业、新能源材料及绿色铝基材料等四个创新联合体,由院士团队领衔或深度参与,联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科研院所,解决相关产业在技术、人才、平台、产业孵化等方面的制约问题,切实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3年立项支持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10项。

二是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省教育厅支持企业和高校合作,共同培育建设一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推进高校、企业科研创新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学校、企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认定云南农业大学“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协同创新中心”等36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截至2024年2月,协同创新中心共聚集单位323个,其中高校71所、企业145家(其中民营中小企业73家)、科研院所56个、其他单位51个。协同创新中心成为人才聚集区和政产学研用发展模式的有效载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优质资源,在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壮大方面成效明显。

省科技厅2021年以来,分别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设立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支持2个重点企业深度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为云南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省内高校牵头或参与,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十四五”以来,在工业领域共立项支持重大科技项目300余项,涵盖新材料、数字经济、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等领域;在生物医药领域,共立项支持“灵长类(人、猴)发育与疾病机制和生物技术转化”等重大科技项目10余项,支持昆明理工大学、中科院昆明动物所等牵头,开展新药研发与生物资源开发,促进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吸引全国科技资源入滇落地。开展2023年科技入滇暨双招双引系列活动,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上海科创办等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成功引进武汉光谷咖啡创投有限公司和上海宝藤生物、上海均和集团等产业头部企业,促成州(市)、园区签约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一批院士专家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五)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联发《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3条措施》,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意见〉的10条措施》、《云南省科技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先后带动出台百余个《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落实配套措施。对《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修订论证,并形成新的《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文本(包含收益分红、尽职免责及对外合作相关政策条款),目前已完成厅内意见征求及多个州(市)科技系统意见征求工作。

(六)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省教育厅积极引进新兴技术产业,支持高校建设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目前,我省本科高校开设有储能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食用菌科学与工程、智慧农业、湿地保护与恢复、智慧林业、经济林、跨境电子商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新兴交叉专业。下达专项经费支持文山学院人工智能、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昆明理工大学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入选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云南大学数智服务现代化产业学院、昆明理工大学绿色能源产业学院等12家产业学院入选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积极培养具备学科融合能力的创新人才。

省科技厅在省委人才办全程指导和参与下,近两年来培养科技领军人才12名、顶尖团队9个,创新团队52个。近三年选拔“两类”人才500多人。2023年选聘首批科研人才110人到企业任科技副总。组建首批云南省专家人才产业服务团20个,服务在建重大产业和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兴滇惠才卡”,强化青年科技人才职业早期支持。组织实施“智汇云南”计划,引进109名南亚东南亚国家青年科学家来滇,在生物学、农业、物理学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及创新创业。设立“兴滇英才”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引进外国专家和急需紧缺人才820余名。举办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吸引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到云南创新创业,引进海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落户云南。举办腾冲科学家论坛、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东亚峰会新能源论坛和金砖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伙伴关系会议等一批有较大区域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和论坛活动,在交流互鉴的基础上,促进科技合作及成果转化应用。

(七)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省科技厅切实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下放要求,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至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备案、不需要上缴收益,可以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主转化、自主定价、自主分配。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可以不评估,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转化。明确可以从转让、许可净收入,或者作价投资形成的股份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酬。省科技厅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6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8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33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21个,搭建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云南省技术市场持续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自2020年5月试运行以来,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602份,合同成交金额3.4亿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云南分中心、楚雄工作站、曲靖工作站、云南金属燃料电池工作站成立运行。

省教育厅于2021年9月,印发《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指导高校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具体分配规定。推进省教育厅所属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落实落地。激发高校院所面向企业需求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八)加强对外科技合作

一是完善对外科技合作政策体系。省科技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规划》、《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云南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云南省“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划和政策文件,有效构建高位推动、上下协同的政策体系。

二是积极搭建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建立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创新中心、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3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组织交流活动,开展国际技术成果转移,促成项目合作,拓展合作渠道。持续加强与周边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与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等17个国家建立了固定科技合作关系,与尼泊尔等6个南亚国家共建了技术转移合作机制,在巴基斯坦等国家建立了6个面向南亚东南亚科创中心分中心。建立中国—南亚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并吸纳南亚东南亚国家2700余家成员单位加入。支持省内相关科研机构与65个国家的有关机构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截至目前,省科技厅与15个国家共建了78个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在5个南亚东南亚国家建立了10个境外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了14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2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国际创新合作服务平台,29个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示范机构。

三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云南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行动方案》,成功申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研究,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发布《RCEP中商标制度和我国商标制度的比较》等研究成果。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组织相关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诉求调研、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

(九)规范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省审计厅对省科技厅的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做好工作协调,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在日常科技计划项目监管工作中,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形成工作联动,共同对省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进行监管,组成工作组对厅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在项目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沟通,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审计整改阶段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和“每月一促”内容,持续强化审计整改督办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近年来,通过系列工作努力,我省科技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但云南科技创新能力仍然整体偏弱的现状也不容忽视,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提案提出的6个方面对策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

一是突出布局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瞄准科技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云南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战略部署,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布局,强化未来产业源头创新,从创新源头和技术底层深入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努力催生更多重大原创性、引领性成果。

二是加快培育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重点推进依托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创建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云南基地,全力推进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稀贵金属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云南大学新建生物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取在花卉、磷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申报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我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为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更好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是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紧扣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一院所一产业一平台”模式,支持园区与省内外顶级名校、大院大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研究开发、成果转移、技术咨询、人才引进等环节深入协同,共建一批科研能力突出、服务功能完善的创新平台。推动各州(市)科技局与园区联合制定出台创新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创新平台梯次建设与升级。通过优化考核评价、资源差异配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园区内国家级科研机构、云南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对产业促进的服务支撑功能。

(二)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动力

一是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云南省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和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29条、20条、全社会研发投入等重要政策的落实落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加强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做好政策一致性评估。扩大职务科技成果处置自主权、收益分配权。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人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实施双向流动。进一步强化省科技厅在全省科技工作中的资源统筹和综合协调管理职责。按照全省上下“一盘棋”的原则,健全全省科技行政管理体系,提升县域科技工作积极性,健全基层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人才培引。省科技厅通过“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三个专项、省“两类”人才等科技人才项目,支持我省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继续支持相关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遴选科技副总,引导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持续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加大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省教育厅持续推动高校不断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局,聚焦新质生产力建设新要求,以“四新”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新专业建设,不断加强战略紧缺和新兴交叉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现代产业学院等特色学院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建立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机制。

三是加强校企合作。省教育厅针对企业技术研发需求,面向高校定期征集技术转移目录,推动高校、企业供需双方“双向揭榜”。定期开展“企业与高校科技资源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对接高校科技、人才资源,加强校企产学研全方位合作,促进高校优质研发资源、科技人才、先进科技成果服务于企业创新创业。鼓励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开展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研究攻关,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形成一批可转移转化、可推广应用的高价值专利。

(三)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环境

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省科技厅已在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首先,在围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等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其次,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激励企业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提升科技成果供给及承接能力;最后,在围绕支持高校和科研院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综合示范区及示范基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转化生态。

二是强化监督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在立项阶段,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与指南的相符性,加强对项目评审论证过程的现场监督。在实施阶段,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中期评估,对中期评估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同时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依据。在验收阶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为,对未按要求提交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诚信惩戒。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动态更新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健全科研诚信奖惩机制,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保障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有效运行。

(四)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配合

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委和办公室在科技领域的统筹协同,加强与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持续完善“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编制项目指南、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部省间政策协同,建立部省联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和共建重大平台机制,支持实施一批部省联动项目。持续完善“科技入滇”长效机制,强化与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部门的沟通,逐步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制度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厅(州、市)会商机制,提升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

(五)完善新质生产力科技服务

一是强化科技金融结合。积极打造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升级版,通过将合作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损失纳入部门预算方式,引导银行、担保等合作金融机构丰富科技金融产品,适当降低科技贷款门槛,满足更多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成立云南省科技创新基金联合体,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汇集省内外优秀创业投资者,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组织科技金融走进园区,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邀请银行、担保、保险及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积极开展园区投融资对接或金融服务。组织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科技贷款担保费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等方式,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经营成本。

二是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建设,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加强与外事、商务、海关、贸促等部门对接,积极制订协同工作方案;主动服务,深入园区、企业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加强行政保护,畅通专利侵权纠纷受理渠道,提高案件办理效能,依法高效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托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全省维权援助站点,为专利权人及相关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等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合力,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强化新质生产力对内对外科技合作

深化与发达国家科技合作,按照“小切口、真管用”的原则,与欧洲、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务实开展科技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解决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绿色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精心筹划、高水平高规格举办腾冲科学家论坛,持续打造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的“科技达沃斯论坛”,提升论坛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把论坛建设成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澜湄地区创新走廊秘书处、东亚峰会新能源论坛秘书处作用,配套组织一系列国际科技活动,把云南打造成为区域科技人文交流中心。

我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诚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支持。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协同、聚焦重点,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以更加务实的工作努力,加快战略布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中,充分发挥科技作用,加快形成云南新质生产力,支撑引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云南省科学技厅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战略规划处,桂宝艳,6310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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