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进云南省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实验动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60号)交由省科技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云南省科技厅2026年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办理工作从“重答复”向“重落实、重转化”转变,确保办结率100%,力争满意率100%,切实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云南科技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2026年3月18日,省科技厅组织建议提案交办会和业务工作培训会,对建议提案提出要求。针对该项提案,省科技厅指定社会发展科技处牵头办理,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专题研究,逐条梳理提案内容,主动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融入工作部署与具体举措,以办理破解实际问题、推动领域工作。提案办理情况已与你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实验动物产业支持政策有待完善、实验动物市场需求缺口大、实验用小动物产能不足、云南省CRO(合同研究组织)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省科技厅经研究核实认为,你单位提出的问题靶向精准、直击核心,实验动物是支撑生命科学研究、生物医药创新和重大疾病防治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强化实验动物资源建设、完善治理体系、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作出部署。2026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异种器官移植、细胞产业、动物实验等特色产业。为贯彻落实上述部署,省科技厅正在牵头研究《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拟将提案意见建议充分吸纳,统筹推进全省实验动物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创新优势转化。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完善支持实验动物产业政策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你单位的建议针对性强、契合全省实际,对推动全省实验动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省科技厅持续加强实验动物领域制度建设和创新布局。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2025年11月6日,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实验动物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强省建设部署,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拟围绕资源储备、技术创新、平台赋能、产业集聚、要素保障等方面系统谋划重点任务,推动形成“资源供应—模型创制—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全链条布局。三是加强创新平台支撑。围绕非人灵长类、树鼩、小型猪等特色资源优势,省科技厅持续支持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和资源库,夯实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条件。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结合《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研究制定情况,统筹用好现有科技计划、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政策工具,积极推动实验动物产业纳入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链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园区、基地和科研平台,探索建设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动物实验产业承载空间,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关于壮大灵长类实验动物繁育规模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云南在非人灵长类、树鼩、小型猪、家犬等特色实验动物领域具有较好基础。依托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单位,全省建有国家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资源库、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研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灵长类设施)等重要平台,在灵长类疾病模型构建、树鼩资源开发、小型猪基因编辑与异种器官移植等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结合提案建议和《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初稿,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优势单位开展特色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保护、规模化繁育和质量提升,提升非人灵长类、树鼩、小型猪、家犬等特色实验动物稳定供给能力。二是支持建设标准化繁育基地和资源储备体系,推动特色实验动物繁育从科研支撑型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拓展。三是围绕重大疾病模型创制、药效学评价、安全性评价等需求,推动特色实验动物资源与疾病模型研发、临床前研究评价相衔接,提升资源转化利用水平。四是积极服务国家生物安全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增强关键实验动物资源自主可控保障能力。
(三)关于补齐小动物繁育短板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针对提案反映的实验用小鼠、大鼠等常规实验动物产能不足问题,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当前,全省常规实验动物供给能力与省内科研和产业发展需求相比仍有差距,质量检测、配套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在《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研究过程中,已将补齐小动物繁育短板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统筹考虑。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建设标准化、专业化的小动物生产设施,培育一批面向市场的常规实验动物供应主体。二是完善实验动物质量控制和检测体系,推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遗传、微生物、寄生虫学等质量监测水平。三是鼓励发展饲料、垫料、笼器具、环境控制、检验检测等配套产业,降低省内科研机构和企业采购成本。四是引导实验动物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向企业开放,提高供需对接效率,逐步缓解对省外采购的依赖。
(四)关于培育CRO(合同研究组织)企业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提案提出培育本土CRO企业、吸引头部企业来滇投资的建议,契合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向。当前,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药和高端医疗产品研发活跃,临床前研究评价需求持续增长,为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利用和CRO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云南生物医药产业近年来保持较快发展,具备疫苗、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健康产品等较好基础,为发展动物实验服务和临床前评价服务创造了现实需求。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全省特色实验动物资源和科研平台优势,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支持整合省内药效学评价、安全性评价、表型分析、生物安全实验等资源,建设开放共享、资质完备的动物实验技术服务平台。二是支持本土企业向“繁育+模型+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增强市场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合作,面向国内优质生物医药企业、临床前研究机构和头部CRO企业开展精准对接,积极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项目和市场主体。四是推动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促进实验动物资源、疾病模型、评价技术和创新产品研发深度耦合,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云南从“实验动物资源优势省份”向“动物实验创新服务高地”转变。
此外,实验动物产业发展既要做大规模、做强能力,更要守住伦理和安全底线。省科技厅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严格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等制度要求,持续强化实验动物许可管理、福利伦理审查和生物安全监管。在《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研究中,也将把伦理审查、质量标准、数据管理、风险防控等内容作为重要保障措施同步谋划。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质量检测、从业培训、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支持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行业及团体标准制定,提升我全省在实验动物领域的标准话语权和规范治理水平;同时,统筹平台、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为实验动物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科技厅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加快动物实验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加强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平台体系和产业体系,更好支撑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单位对全省科技创新和实验动物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科技处黄威林,0871-6313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