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占起、张教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云南虫谷’科研—科普—旅游体系品牌试点的提案”(第0717号)交由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分办,省科技厅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云南省科技厅2026年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要求和承办处室。省科技厅人才处有关同志与你们进行了对接沟通,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大动物”难成常态课。亚洲象、滇金丝猴旗舰物种活动范围广袤,受国家公园严格管控,研学团队观测成功率低、时间成本高,无法规模化开展。“小昆虫”缺系统链。萤火虫、兰花螳螂、大蚁蛛等明星物种科研积累深厚、观赏体验佳,但缺少标准化场景、分级课程和专业导师,科研—科普—旅游转化率低等问题。省科技厅经研究核实认为,省科技厅历来重视云南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科普和相关科研活动,近年来,以科普专项支持实施生物多样性、科普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安全建设、亚洲象保护等项目19个,经费200余万元。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作品和科学试验展演汇演、科普服务基层等,开展相应的研学实践活动。在支撑基础研究方面,省科技厅围绕陆地自然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农业资源与农田生态系统、地球物理与自然灾害、材料腐蚀与设施装备安全等五个领域,布局建设60个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在长期连续基础数据获取、自然现象和规律认知、促进相关学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议中问题涉及科技、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林草等部门,省科技厅赞成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统一协调推进“云南虫谷”科研—科普—旅游体系品牌建议。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结合省科技厅的职能职责,对建议内容的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省级统筹,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赞成以“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为支点,形成“昆明总部—西双版纳、高黎贡山、香格里拉分中心”的空间布局建议。省科技厅支持在分中心建设科普基地,以科普基地为载体,开展陈设展示、观测体验、科研实践等活动,培育优质科普品牌,融合“科普+文旅”,推动“云南虫谷”品牌试点工作。持续支持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和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建设,开展科研活动,待条件成熟时,可将相关领域科研纳入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为“云南虫谷”科研—科普—旅游体系品牌试点工作提供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关于“打通‘论文—课程—产业’转化链”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支持相关单位、企业、机构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通过项目实施,开发创作具有“云南虫谷”品牌特色的科普图书、科普课程、科普产品,发表成果论文。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个人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科普讲解推荐活动,通过活动推广“云南虫谷”品牌,扩大“云南虫谷”品牌的影响力。
三是关于“强化政策与人才保障”的建议。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支持“虫谷专家库”科研人员通过科普专项申报科普课程开发、科普品牌建设、科普能力提升等项目,开发“云南虫谷”品牌科普资源、科普产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职称评定。开展科普人才培训,通过线上线下交流、培训、研修等多种方式,提高科普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人才处周宁刚,0871-6313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