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第693号)交省科技厅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办,省科技厅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科技厅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对提案办理工作多
次布置安排,分管厅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及时与您进行深入沟通协商,按照规范提出办理意见。收到提案后,省科技厅在梳理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情况,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办意见的基础上,与您就落实提案情况进行沟通协商,根据您的意见,不需要进行面商,省科技厅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技术经纪人才短缺”的问题。
省科技厅一直在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3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8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33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21个,搭建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技术市场建设,云南省技术市场累计发布科技成果9.8万余条、技术需求5.4万余条,累计注册专家9977人、高校科研院所152家、企业2953家、服务机构352家、会员8188人。三是加强技术经纪人才培养。举办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组织科技成果推介路演活动10次,开展技术政策宣讲、服务培训28场,服务企业1000余家。截至2024年3月,国家技术转移人才(云南)培养基地共开展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29场,培训3503人,其中966人获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开展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4场,培训357人,其中131人获得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举办高级技术经纪人培训1场,培训78人。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2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对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促进了我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壮大和能力提升。
(二)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短缺”的问题。
目前,省科技厅正在起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已将开展“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纳入其中,计划遴选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或单位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或由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支付。支持企业购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三)关于“中小企业自身资金缺乏,难以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
根据省科技厅正在起草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探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对获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分别给予建设主体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每年依据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100万元奖补。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近年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云南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托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了“有色金属强化冶金新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已形成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支撑服务为重点的三大创新平台体系。截至目前,我省共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个,云南实验室5个,省重点实验室13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3个;省技术创新中心15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8个,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45个。建设期内,安排每个省重点实验室每年100万元建设经费,每个省技术创新中心500万元建设经费,每个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每年20万元建设经费。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持续支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创新研究,以高质量的科研引领高水平产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现学科、科研、人才一体化发展。
(二)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创新的激励政策”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科技厅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受让方、转化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资金补助,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依据新增产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给予补助。2020年以来,省科技厅共对36个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项目安排财政奖补资金6215万元;对11个建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安排财政资金620万元。2023年拨付1167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拨付22家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11家奖补资金232万元。2022年度属期共有2515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整的,减免企业所得税75.97亿元。
二是推行运用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评估、科技金融(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等。科技型企业通过创新券使用申请,可抵扣服务价格的50%,2021—2023年,全省共有140余家科技服务机构进入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库,科技型企业通过省级创新券使用合计860笔,兑付金额2993.73万元,为科技型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费用2993.73万元。
三是新增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成果转化。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9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延链补链强链建设项目补助、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奖补、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和优质企业贷款贴息等6个方向、共1081个项目(企业)。
下一步: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对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小灯塔”示范企业和中小企业集群“链式”转型试点项目给予支持。
(三)关于“强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科技厅积极打造云南省科技创新基金联合体,强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加强对全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设立机制。2023年6月,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金融控股集团共同成立云南省科技创新基金联合体,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汇集省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优秀创业投资者,通过成果转化融资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推荐等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组织活动。组织科技成果路演暨科技金融走进高新区活动,分领域、分地区、分行业筛选科技型企业承担的成果转化融资项目,邀请投融资机构参加活动,按照每月一场将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及金融机构在高新技术园区落实见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省科技厅不断优化双创大赛办赛机制。“十四五”以来,举办了3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共支持336个获奖项目资金7476万元。2023年,在总结往届大赛经验基础上,大赛首次提出“彩云汇”科创品牌,首次赴省外办赛,以赛代招,吸引省外报名企业521家,占总报名数的42%。截至目前,已促成28家省外科技型企业落地云南注册公司运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2023年共收到报名参赛项目672个,经初评、复赛、决赛,决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68名。其中,8个项目入围全国500强,云南傲远智能环保公司参赛项目获得全国优胜奖。
下一步:不断提升云南省科技创新基金联合体影响力。加强基金联合体与省科技厅等部门各类科技活动的共联,引导基金联合体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到“一企一策”、国际国内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推介、投融资对接、科技招商推介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印发了《加快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对《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初步构建了“双创孵化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建立双创孵化载体考核奖励及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
二是强化培育服务工作落实。联合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育指导服务,打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后“一公里”,2023年赴1900余户企业进行“一对一”培育服务,编制“一企一策”服务清单1100余份。是探索推行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2023年遴选出100名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支持由企业科技特派员牵头,联合入驻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上的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截至2023年末,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0户,与“十三五”末期相比,接近“翻番”。
三是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省科技厅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创新创业职能,大力培育和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修订双创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出台《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等政策措施,实现双创孵化载体全程“无纸化”、“零跑腿”申报;组织对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奖优罚劣,打破双创孵化载体“铁帽子”,建立双创孵化载体分类评价及奖励退出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对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双创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引导双创孵化载体更好的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打造“彩云汇”科创品牌,通过“以赛代招、批量引进、集群发展”,打造小而美的科技园区,将“彩云汇”创新创业大赛打造成为“全省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有国家大学科技园2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2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166家,双创孵化载体实现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2023年新获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10家,给予每家孵化器30万元、众创空间20万元补助支持,合计经费260万元。
四是培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按照《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昆明海关等多个部门,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进步、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每年组织认定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2023年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497家。
下一步:继续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副总、产业导师提质增效。支持由企业科技特派员牵头,联合入驻企业申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升高新技术企业。升级“双创”大赛,通过优化完善省内外联动、以赛代招、批量引进、集群发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构建全省最大的科技型企业招引平台、投融资平台,以及大学生创业就业平台。
(五)(五)关于“吸引北上广等地优质创新资源”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及上下游企业,组建新能源材料、绿色铝基材料、锡铟产业、铜铅锌产业等4个创新联合体,以重大项目需求为牵引,推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孵化,2023年立项支持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10个,科研总经费8.01亿元,其中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48亿元。
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省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绿色铝材、绿色硅材等重点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加强与企业服务对接,积极组织北上广等地优质战略专家与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共同凝练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抓好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全国优势科技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及新装备,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下一步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北上广高校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推进“四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六)关于“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的建议。
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使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以来出台的《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成果自主权下放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下放要求,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至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备案、不需要上缴收益,可以由成果完成单位自主转化、自主定价、自主分配。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可以不评估,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转化。明确了可以从转让、许可净收入,或者作价投资形成的股份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工作体系。一是在围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等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二是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成果在滇转化落地、激励企业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提升科技成果供给及承接能力。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省科技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新技术处 杨紫涵,0871-63160665)